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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四章 咎由自取
白佑彬忙着救难民的时候,第五lun停战谈判也到段。
经过反复的“切磋与较量”谈判双方就几项比较棘手的,但是与mei国自shen没有太大关系的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。
比如,那些在mei国的liu亡政府的成员,特别是关键成员都应该jiao由其本国新政府。
之前,双方就这个问题已经争论了好几次,而且都以无法谈拢而告终。
其实,mei国维护他国liu亡人员的gen本目的不是想保护这些人,而是在为mei国今后的chu路zuo准备。
设想,如果mei国chu了他国liu亡人员,其在国际上的形象会是个什么样子?
至少,今后不会有任何人;方设法的liu亡mei国,更不会把mei国当作避的天堂了。国际形象还是个次要问题,mei国的声誉也必然因此受到影响。
包严重的是,将此地毁灭mei国在西方世界中的地位。
当时,liu亡到国的他国人员非常之多,比如日本的liu亡人员就超过了十万,且大bu分都是政府与军队的liu亡人员。如果an照帝国已经拟定的战犯定罪条例,这些人几乎都是战犯,且为首的那几十个,肯定都会被判死罪。如果将这些liu亡人员jiao给日本现政府,其命运肯定不会好到哪里去。另外,mei国还接收了近七万法国liu亡人员,三万英国liu亡人员,五万俄罗斯liu亡人员,以及二万西班牙liu亡人员。这些人,之前要么是所在国地高官,要么就是军队里的军官,都算得上是“人wu。”如果将他们全都jiaochu来,恐怕每一个都不会有太好的下场。
当然,到了这一步,mei国自保都成问题,又怎么保护那些liu亡人员呢?
zuochu让步。取在谈判中为本国捞取到更多地好chu1。这才是mei国地本se。
第二项比较重地成果就是。双方就战犯判定方案达成了一致意见。
确定战犯shen份地主要办法就是确定其是否犯了“反人类罪”、“战争策动罪”等几项主要罪状。最初地时候。帝国谈判代表gen据之前地相关国际法。拟定了五大项。三十四小项。四百六十二条战争罪名。只要与之相关。或者ju有嫌疑地人员。都可以暂时定为“战犯。”并且进行调查。查证之后再an照相关地法律进行审判定罪。
谈判中。双方就每项条款都进行了讨论。
到最后。确定了三十一项。共四百二十七条战争罪名。
有了这一基础之后。还得就举证问题进行谈判。即到底是由检方举证。还是由被控方举证。
当然,帝国一直jian持被控方举证。
只是,这一方法与常规法律ti系是相违背的。在常规法律ti系中,嫌疑犯一般都被假定无罪,只有在检方列举chu了足~,且权威的证据、证词之后,才能对嫌疑犯定罪,并且an照司法程序确定其应受到的惩罚。
当时,帝国谈判代表提chu,战犯非同于一般的罪犯,因此不能采用常规地司法程序。
就这个问题,谈判双方又争论了好几次。
到最后,mei方首先zuochu重大让步,随后帝国谈判代表也zuochu了有限的让步。即被控方可以在被定罪之前进行反证,且只要是被动犯罪,比如军人必须执行上级的命令等,都可以不被列入定罪罪名之中。
当时,还有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没有谈妥,即mei国的政府官员是否也列入战~的行列。
在这个问题上,mei国谈判代表的态度非常jian决,认为mei国的政府官员不应该算成战犯,因为mei国政府也只是代表执行mei国的民意,官员也是在mei国法律的ti系下使用手中地权利,不能因为mei国战败,就说mei国政府官员犯了战争罪。
只是,帝国谈判代表在这个问题上的态度也非常jian决。
毕竟,战争肯定有原罪,而当时帝国已经从日本、俄罗斯与英国那获得了很多证据,表明mei国在策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。
比如,在战争爆发之前,mei国就向日本输chu了大量军事技术,向日本提供了大量的战略wu资,帮助日本进行武装备战。
在战争爆发之后,mei国仍然没有格守中立国的地位,不断的向协约国集团成员国提供战略援助。
最重要的,帝国从日本获得了一份相当关键的资料。
在这份日本与mei国秘密签署的文件中,明确提到,在日本与帝国爆发战争之后,mei国将无条件的向日本提供战略援助,帮助日本获得战争地胜利,而签署这份文件的正是mei国总统!
也是说,如果没有mei国的暗中支持,